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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影视类] 第二届全省短视频大赛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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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省短视频大赛征集公告

发表于 2023-9-4 22:05:04 来自 摄影影视类 阅读模式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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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奋进的浓厚氛围,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联合主办福建省第二届短视频大赛,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优秀短视频作品,欢迎各专业机构和视频制作爱好者积极投稿。
  大赛由福建广电网络集团承办,人民网福建频道、央视网福建频道、东南网、海博TV、福建省网络直播协会协办,现就征集作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赛主题
  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
  二、活动时间
  2023年7月——2023年11月。
  三、参赛对象
  本次比赛分为专业组和普通组两个组别,分别面向省内新闻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征集参赛作品。
  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应紧紧围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主题,导向积极向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有以下要求:
  1.表现形式不限,可采取人物访谈、宣传片、情景微电影、纪录片、vlog、手绘动画、CG动画等生动活泼的形式。
  2.内容健康向上,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记录工作、生活中积极向上的奋斗印记,展现平凡生活中的不凡创举。
  3.突出地方特色,体现福建文化底蕴的厚重丰富、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和城乡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4.短视频格式为MP4;横屏-视频分辨率为1280*720、1920*1080,画面宽高比为高清16:9,帧率25帧/秒,视频制式为PAL;竖屏-视频分辨率为720*1280、1080*1920,画面宽高比为高清9:16,帧率25帧/秒,视频制式为PAL;作品时长1—3分钟(纪录片、微电影可到5—8分钟,作品提交时在“作品名称”后加注“纪录片”“微电影”);语种不限,非通用语种作品需添加中文/英文配音或字幕。
  5.参评作品杜绝抄袭,所用音乐、视觉元素等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申报人或申报单位应为报送作品版权所有者,参赛作品向主办方开放完整版权,主办方拥有无偿使用入选作品开展非营利性活动的权利,如有侵权及发生法律纠纷,责任由作品申报人/申报单位自负并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
  五、评审办法
  获奖作品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评委评分占比75%,网络传播数据占比25%。
  六、大赛日程
  截稿时间:2023年9月30日
  评选时间:2023年10月中旬
  网上展播:2023年7月至11月,采取边征集边展示的做法,复审通过后在协办媒体开设的大赛专栏展播,同时在主承办方的新媒体平台刊播推送。
  颁奖仪式:2023年11月
  七、奖项设置
  专业组、普通组一等奖各2件,一等奖作品颁发奖杯、证书和10000元奖金;
  专业组、普通组二等奖各5件,二等奖作品颁发奖杯、证书和5000元奖金;
  专业组、普通组三等奖各8件,三等奖作品颁发奖杯、证书和3000元奖金;
  专业组、普通组优秀奖各10件,优秀奖颁发奖杯、证书和1000元奖金;
  八、参赛方式
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汇总提交齐全规范的参赛材料,每件参赛作品应含作品参赛申报表(附件2)、版权承诺书(附件3)和MP4格式作品,申报人或申报单位有多条作品进行申报的,需另附申报作品目录表(附件1)。
以上内容均打包发送至指定评委会电子邮箱(yaswxzx@163.com),邮件标题按以下格式填写:“组别(专业组/普通组)+作品名称+作者(单位)名+联系方式”。邮件标题格式不规范的、未按要求提交齐全规范参赛材料的作品将被拒收。请各参赛者自行备份所有申报材料和信息,已报材料将统一存档,不再退还。
每个单位上报不少于一个作品,作品推荐和获奖情况纳入年终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考评。
  联系人:聂国亮,电话:05913854816,1896056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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